关键词解释

离杀生学处,有时也译为不杀生戒,也就是戒除杀生的学处。

生,巴利语 pāṇa,直译为息生、有息者 ,即有呼吸的生命。凡是拥有命根的蕴相续,或者执取该蕴相续所施设的有情称为 “生”。

“生”包括:

1.人(manussa) —— 凡投生于人趣者 ,从初 入母胎的第一个心识( 结生心)开始,直到死亡 这一段期间都称为 “人”;

2.畜生(tiracchāna) —— 象、马、牛、狗、鸡, 乃至蚊虫、蚂蚁等皆是;

3.非人(amanussa) ——如亚卡(yakkha)、饿鬼 (peta) 、龙(nāga) 、 天神(devatā)等。

由于花草树木果蔬等植物没有命根,只属于 无意识、不会感受苦乐的“非执取色”(anupādinna rūpa) ,并非 “生” ,故不包括在内。

杀生是指故意夺取有息者的生命。自杀也属于杀生。

杀生的方式既包括自己亲手杀、教他人杀,也包括通过赞叹或鼓励而使对方死亡,以及堕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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